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以内的早期终止妊娠,最佳服药时间通常在怀孕35-49天。药流过程中,需密切观察阴道流血和妊娠物排出情况,若出现阴道大量流血、腹痛加剧等异常症状,应立即就医。
- 在怀孕35-49天进行药物流产,此时孕囊直径一般在2-3厘米,大小适中。一方面,孕囊尚未过度发育,药物能够较为有效地作用于蜕膜组织,促进其变性、坏死,并引起子宫收缩,帮助孕囊排出;另一方面,子宫大小和质地合适,发生大出血、不完全流产等严重并发症的概率相对较低。若服药时间过早,孕囊太小,可能难以准确判断是否完全流产;若超过49天,孕囊过大,药物流产不完全的概率增加,残留的妊娠组织可能引发大出血、感染等严重后果,通常需要进行清宫术补救。
- 除了孕周,还有多种因素会影响药物流产的适宜时间。女性的身体状况是重要考量因素,若存在肝肾功能不全、哮喘、青光眼等疾病,不适合进行药物流产;患有心脏病、高血压等疾病,需先对病情进行评估和控制,否则药流过程中引发的应激反应可能加重病情。此外,孕囊的着床位置也至关重要,若为宫外孕,严禁使用药物流产,否则会危及生命,必须采取其他针对性治疗措施。
计划进行药物流产的女性,务必先到正规医院进行全面检查,包括妇科超声、血尿常规、肝肾功能、凝血功能等,以确定是否为宫内妊娠,并评估身体状况是否适合药流。在医生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剂量服用药物,不可自行增减药量或改变服药时间。